根据工作需要,经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专职人员共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职责
招聘名额:龙广镇应急救援队10名
德卧镇应急救援队10名
木咱镇应急救援队10名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镇辖区内消防宣传检查、各类火灾事故扑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的先期处置;遇到县内发生大型灾害事故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下负担跨区域增援任务;负责本辖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重要区域的应急处置及安保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男性,具有普通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个人作风优良、体能基础好;
(三)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至30周岁(含)以下,身高不低于160cm(具有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验、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具有汽车维修工专业资质条件者可适当放宽,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能长期保证在位工作、服从调配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925352001@qq.com 咨询电话:18083265376)
2.现场报名:安龙县应急管理局三楼20号办公室(联系人:李熠, 联系电话:18083265376,)。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将对简历开展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要在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所准备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见附件1);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驾驶证;
⑤个人提供本人体检报告。
⑥无犯罪证明,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⑦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带原件以备核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评+面试+政治审核”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请自带体能训练运动鞋服。
体能考核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面试
主要考察招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安龙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由安龙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方式进行签订。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试用期合同。
(三)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2600/月,转正后每月3000+绩效工资。
2.单位统一缴纳五险、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七、上班地点及时间
1.上班地点:各镇应急救援队驻勤点。
2.上班时间:按照应急队伍建设要求,实行24小时备勤管理和轮休制(工作纪律按照正式干部职工标准进行管理)。
该招聘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安龙县应急局、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
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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