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妇幼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根据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内公开选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信息
湄潭县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人(护理专业)。
二、选调范围
本次面向县内选调人员应为具有正式干部身份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具体职位详见《湄潭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护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社区护理除外);
6.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选调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7.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
8.政策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不可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15―11:30,下午14:15―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妇幼保健院九楼(人事科)。联系人:杨云超:电话0851-2423224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经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湄潭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1张;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审核要求提交的其它佐证材料;
(6)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错报、误报、瞒报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湄潭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在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发现资料不符合、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测试
1.笔试:
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0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30人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①开展笔试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取消笔试直接面试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的最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测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比例按2:1进入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末位成绩总分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须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五)体检
拟选调人员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
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湄潭县卫健局纪检室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妇幼保健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云超 联系电话:0851-24232248
附件: 1.湄潭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湄潭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湄潭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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