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方式,招录一批政治与业务素质过硬,具有战斗力的警务辅助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4.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免缴报名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报名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名当天请携带报名表纸质件、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2025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要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笔试资格。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招考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参考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法律法规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两位数。未完成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将于1月15日晚上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未达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下午14:30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于1月17日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合格的,按招聘人数从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0米×4往返跑 |
≤13″1 |
两次确定成绩 |
1000米跑 |
≤4′25″ |
单次确定成绩 |
3.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1:1比例从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标准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期间按合同规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间表现好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如聘用期间违反《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不遵守管理规定的,立即解聘。
四、薪酬标准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每月应发工资为2900元(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并根据安顺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特别提示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
七、其他事宜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质、学历等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508126
附件1:2025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5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2025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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