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都匀市文峰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10名:8月6-9日报名)

更新 2018-07-31 15:26:00 阅读 13710 编辑 新西南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村级工作力量,提高村级工作水平,经文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文峰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近三年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中共党员优先;

  9.退伍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

  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的;

  5.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有或曾经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协助社区(村)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工作,完成办事处、社区(村)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

  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参照《中共都匀市委办公室、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强村级干部队伍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匀党发〔2017〕89号)文件社区委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公开报名(2018年8月6日—8月9日)

  报名地点:文峰街道办事处党政人大办公室(云宫路69号文峰街道办事处四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计生证明、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并填写《文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如为社区(村)推荐的考生,需有社区(村)党组织推荐意见及签章。

  (二)资格审查(2018年8月6日—8月10日)

  报考人员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后,招聘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应及时与报考人员联系并说明理由,如因信息错漏等原因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联系报考人员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六、考试及录用

  招聘工作人员在开考前3天通知报考人员本人。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数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

  1.基础知识部分(占60%):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脱贫攻坚基本政策知识,文字写作。

  2.计算机操作(占40%):计算机操作实践。

  笔试时间:2018年8月下旬。

  1.上午 09:00—11:00 《基础知识》 地点:待定;

  2.下午14:00—15:00 《计算机操作》 地点:待定。

  (二)面试

  由文峰街道办事处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开展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取前20名(含第2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文峰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办事处纪工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政审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文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派员向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卫计办、综治办、纪委等部门征求意见,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六)聘用

  将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报办事处党工委研究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不代缴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试用期期间,采用到办事处相关科室跟班培训与到社区(村)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聘用人员进行培养和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派到社区、村工作,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参照《中共都匀市委办公室、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强村级干部队伍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匀党发〔2017〕89号)文件执行。

  七、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文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黎珺怡,杨添翔,联系电话:8260826,82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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