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汤山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彭盈斌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田德波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黄培成人大工委主任
杨波政协联络主任
李成国政法委书记
黄秀谷党工委副书记
田曙光纪委书记
汪德高人武部部长
黎菁雨组织委员
任守兵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董孝飞社会事务部部长
李兵财政分局局长
任明红党政办主任
郭继勇监察室主任
尚艳社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保障办公室,董孝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尚艳、封天蕾两位同志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汤山街道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2)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5)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校应届毕业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汤山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咨询电话:0856-765224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4张。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2人,按面试成绩,取前12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为12人或少于12人的直接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群众反映有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无理上访、缠访、闹访和有反政府行为的。
八、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
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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