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7名,其中:综合类162名,医疗卫生类51名,教育类2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乡镇幼儿园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中职)。
2.选聘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在我县服务满2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考核合格仍在岗的“山村幼教志愿者”(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正式招募聘用的)。
4、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我县生源(兵源)或我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松桃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限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累计在松桃县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职位的,限松桃县生源(兵源)或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松桃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18年8月6日仍在驻松桃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6.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位的,限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考;
7.限本县户籍(生源)报考的职位,本县户籍是指2018年8月6日前户籍在松桃的,本县生源是指原为松桃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松桃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松桃网”发布,网址:www.stw.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统一在网上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7:00期间登录“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作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漏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职位表所列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2:00。
1.资格初审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8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有误的,在2018年8月8日17:00前,考生可自行修正姓名、身份证号后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报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8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8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县招聘办公室在8月10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5.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考生须向“县招聘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和报名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并由县扶贫办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须于2018年8月10日17:00前到“县招聘办”办理减免手续(地址:松桃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九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发送减免报名费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有两项及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须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连续服务2周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须持相关证书和县级“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报考人员情况、服务项目、时间、地点、考核情况等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我县服务的“山村幼教志愿者”(由我县团县委和教育局正式招募聘用的)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且考核合格仍在岗的考生报考非定向“山村幼教志愿者”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须持县教育局出具“山村幼教志愿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由出具证明人签字盖章确认。
4.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须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出具人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 年8月16日至17日上班期间持相关材料到“县招聘办”(松桃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九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录用调配股)办理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及内容
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笔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
1.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职位分别为:初中语文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2)、数学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3)、物理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4)、历史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5)、政治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6)、幼儿教师(考试类别代码为27)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初中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基础知识,幼儿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幼教基础知识。
3.医疗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1。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将在“松桃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证明(仅限制户籍或生源职位考生提供)、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考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提供2周年服务期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我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周年的证明(服务时间、地点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职位的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县教育局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松桃县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3.松桃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教育类(幼儿教师职位除外)的职位需出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向“山村幼教志愿者”职位的须出具教师资格证和由县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由出具证明人签字盖章;报考其他幼儿教师职位的需出具幼儿教师资格证。
5.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职位,须提供考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并由县扶贫办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原件1份)。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县招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九、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教育类幼儿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余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
2.其他职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发放)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将在“松桃网”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结构化、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十、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不影响其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报考乡镇交通管理站职位、乡镇财政分局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原服务乡镇岗位。
(四)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到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委托)培训。
(二)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0856—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1:松桃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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