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7月30日—8月3日报名)

更新 2018-07-27 16:31:00 阅读 13499 编辑 新西南教育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就业见习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撑作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8〕63号)文件精神,现将思南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 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的思南籍(或思南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 见习计划安排。2018年全县计划安排3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二、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3日。

(二) 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6-7222776。

(三)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四)审核推荐(8月中旬)。报名截止后,县人社局分别对报名者进行审核推荐,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贫困证明);

3.专业需求对应的高校毕业生;

4.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

(五) 体检(8月下旬)。县“引导办”组织入选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 派遣(8月下旬)。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七) 后续管理。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凭县“引导办”出具的《报到证》与见习单位签署《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五份,主管部门、“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存档、见习生本人各保留一份)。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

三、工作措施及保障政策

(一) 见习生的接收。入选学生本人持县“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相关材料,2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参加工作。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备案。

(二) 保障政策。见习时间原则上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每月不低于1470元,其中由就业资金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的60%进行补助(882元),见习单位补助不足部分。各见习单位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到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助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 保险办理。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协议后,见习单位应及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或同级财政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和申领。各见习单位要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费。财政补贴部分由见习单位统一垫付,“引导办”于见习期满后据实核拨。就业见习单位在学生见习期满20个工作日内,向县“引导办”提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见习经费申请报告(附件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6)、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7)和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发票)等材料拨付财政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 见习生的管理。各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 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叁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并报县“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招考、临聘等方式聘用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生。对见习期满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附件:

附件2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附件3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4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附件5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docx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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