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人才公告(486名:10月25-31日报名)

更新 2018-10-16 11:36:00 阅读 4962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共计486名充实到市内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需求名额

  (一)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3人,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3人,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员。

  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职称、数量等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5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招聘对象报考时所学专业须为招聘职位对应的专业。

  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表二),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四、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由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及相关招聘单位,先后在重庆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贵州大学等4所高校设点进行现场招聘。通过现场评审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待2019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往届毕业生可提前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各场招聘活动举办的时间顺序和职位招聘情况,前期招聘活动中已经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在后期的招聘活动中不再招聘,应聘人员可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自行确定是否赴现场应聘,也可关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岗位情况。

  五、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企业工作人员招聘,除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统一进行外,后续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活动将在遵义市人民政府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人才工作网、招聘活动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网络页面和相关报刊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定于10月25日-10月31日之间进行。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协议及《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即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人领发〔2014〕6号)《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人领发〔2014〕7号)等相关规定,采取简化程序招聘(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直接通过面试(非结构化)成绩确定职位人选。每个职位面试专家5-7人,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招聘单位负责人、行业专家等组成。面试时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岗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我市针对此次公开招聘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将及时按程序办理完善相关后续手续。

  (五)体检

  由各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后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时间,往届毕业生可视实际情况及时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应届毕业生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8年10月2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具体时间安排

  (一)重庆大学

  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点-下午16点

  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二)四川大学

  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点-下午16点

  地点:四川大学西区活动中心三楼

  (三)同济大学

  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点-下午16点

  地点:同济大学四平校区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

  (四)贵州大学

  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点-下午16点

  地点:贵州大学中山园食堂三楼招就处大厅

  注:每场招聘活动前将举行半小时宣讲会,欢迎所有应聘人员参加。通过报名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其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各招聘单位现场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44520(遵义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0851-28215899(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851-28981872(遵义市第一纪检监察组)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zip


  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人才需求目录.xlsx

    2018年遵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报名表(考生填写).doc

    研究生专业目录(含专硕).pdf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pdf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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