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充实审判辅助人员力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职位
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7.具有凤冈县范围内户籍;
8.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件,且熟练驾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聘用到凤冈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凤冈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的《凤冈县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2份(附件1),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1张及电子档(相片文件按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代为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报名行为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所提交资料出现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计算机速录测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
计算机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采取实地测评,进入测评人员范围:根据考生前两科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测试。测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驾驶熟练度、稳定度、应变度,此次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但如不符合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顺序与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划定)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成绩计算
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一致,则以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或不作出结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3.招聘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凤冈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法院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经研究确定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由凤冈县人民法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待遇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2300元/月,工龄工资100元/年。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凤冈县人民法院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所空缺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凤冈县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报名咨询电话:0851-25221219
监督电话:0851-25137004
凤冈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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