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对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地推进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各移民社区所在乡镇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共12名,安排到搬迁移民社区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名额分配
新州镇槐花移民社区2名,旧州镇冷水河移民社区4名,谷陇镇大寨移民社区2名,重安镇堡上移民社区2名,平溪镇大寨移民社区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按照《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对象为持《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具体包括: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未就业的建档立贫困劳动力(未脱贫或入驻移民社区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初中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能力。
三、岗位职责
移民社区协管员按规定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移民区宣传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二)根据各乡镇的安排,开展移民区劳动力常态化调查摸底工作,动态掌握移民社区劳动力基本情况、就业失业情况、技能情况、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形成工作台账。
(三)在移民社区发布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收集的招聘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岗位推送服务;指导劳动力求职登记,组织劳动力参加各级部门举办的招聘会和技能就业培训班。
(四)实施就业失业管理,配合各乡镇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配合各乡镇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险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就业政策。
(五)配合各乡镇在移民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政策,协助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
(六)完成乡镇交办的其它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
四、招聘办法、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办法。请移民社区所在乡镇严格按照《贵州州省公益性岗位办法》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做好公告发布、报名登记、身份审查工作、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名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援助相关审报材料交到我局。我局统一组织完成面试、公示、体检、签订合同等工作。
(二)岗位管理。移民社区所在乡镇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工作制度,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受聘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待遇。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我县工资区类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470元)发给,工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变动。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所需经费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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