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986年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并组建国家经济信息中心。1987年,国家信息中心正式成立。
国家信息中心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事业单位,设有管理及业务九个部门以及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等三大公司实体。经过三十多年不懈努力,形成了决策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内容服务三大支柱业务。
当今的中国,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已经成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面临机遇和挑战,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团队,为祖国信息化事业发展一展宏图、做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
部门 |
应聘岗位编号 |
岗位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人 数 |
岗位要求 |
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
01 |
经济研究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经济类 管理类 |
1 |
限海外留学人员; 生源地不限。 |
大数据发展部 |
02 |
经济研究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经济类 管理类 |
1 |
限海外留学人员; 生源地不限。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报名的海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留学时间1年(360天)以上。非京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在北京落户的报名者,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规定:“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的规定,请应聘者综合考虑办理入职及用人单位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预约递交申请材料所需时间周期;京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信息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ic.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另附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在校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发送至rsc@sic.gov.cn,《岗位申请表》以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7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2人,招聘取消)。
六、组织考试
(一)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会电话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或原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信息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i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8558103;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855838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邮政编码: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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