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8名:10月8-14日报名)

更新 2018-09-29 17:43:00 阅读 7220 编辑 新西南教育


    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8人。

  三、优先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

  5.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 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8. 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2000年1月1日前至1983年12月31前)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部队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18386704119

  (二)资格审查

  1、初审(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鄞州路)。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1800元/月;试用期满按2200元/月,单位为其交纳五险。

  七、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和日常工作,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专职消防员岗位报名表.xls


  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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