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贯彻落实坚持“十不折腾”做实“十项服务”要求,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义务监督员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律师及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等中选聘。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社会责任感强,熟悉了解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有关情况,关心并支持三都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愿意承担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三)个人素养好,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态度积极。
(四)身体状况佳,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三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监督,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商办”)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二)跟踪了解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三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发挥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规制度、政策措施。
(四)参与三都县组织的营商环境座谈、调研、明察暗访、政策制定等活动。
三、选聘程序
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自荐方式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2024年12月3日—12月16日)。申请人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于12月16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县营商办工作邮箱(1376465354@qq.com)。
(二)审核(2024年12月17日—12月20日)。报名结束后,县营商办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县营商办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2025年1月15日前)。公示期结束后,由县营商办进行聘任,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一)义务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
(二)原则上各义务监督员每季度应向县营商办提交一份监督报告或建议书。企业家义务监督员所在企业为营商环境监测点,重点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控,并按照县营商办的统一安排,建立监测台账,定期反馈至县营商办。(联系人:熊久月,联系电话:0854-3922076)
三都水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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