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5月20-24日报名)

更新 2024-05-10 16:58:00 阅读 1669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镇宁自治县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2名公益性岗位负责机关内勤工作;1名协助基层司法行政开展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的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全县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二)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五)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八)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认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三)法定年龄内,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岗位要求;

(四)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

(五)协助基层司法行政开展工作的岗位,有一定的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司法局二楼办公室现场领取填写)到镇宁自治县司法局(镇宁自治县红旗路14号)二楼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由镇宁自治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面试考核,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自行到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名单在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1年1签)。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王主任,杨主任

咨询电话:0851-36222288


镇宁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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