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岭县花江镇城市综合管理招录临聘人员公告(6名:9月10-28日报名)

更新 2018-09-07 09:24:00 阅读 8477 编辑 新西南教育


为满足花江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需要,花江镇人民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时工作人员,安排到花江镇综合执法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生 4名,女生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心经济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史;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及性别:年龄在18周岁(2000年9月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2、学历:高中以上同等学历。

  3、专业:不限专业。

  4、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5、退伍军人可优先招聘

  四、信息发布

  花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公开招录临聘人员的招聘信息通过张贴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原花江镇政府301办公室。

  咨询电话: 18224656645

  报名须交资料:《花江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临聘协管人员登记表》(在原政府三楼301办公室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退伍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用人选,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

  (四)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花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985313916

  监督电话:0851-37518577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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