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 2018-08-29 09:12:00 阅读 8803 编辑 新西南教育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经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综合类23名,医疗卫生类30名,教育类16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部分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

2.选聘在碧江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碧江区所辖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碧江区生源(兵源)或碧江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8年9月10日)及以上且服务期年度考核合格。

5.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在碧江区连续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8年9月10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中职、高中),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4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限碧江区生源(兵源)或碧江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碧江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碧江区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8年9月10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不符合职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bjq.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2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9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4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考生须向“区招聘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和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加盖公章)。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须于2018年9月14日17:00前到“区招聘办”办理减免手续(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三楼碧江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或通过邮件方式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7645192@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发送减免报名费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登录“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医疗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考试类别代码为21。

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铜仁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637)职位笔试科目为《物理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1;碧江区属幼儿园(单位代码638)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2。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村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碧江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碧江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

4.碧江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编委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正式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文件原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招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方式和成绩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做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职位表中注明“选岗职位”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优先选岗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选岗职位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

(四)本次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政策规定设置。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本简章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856-5235716、5236680(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

0856-5223471(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附件:

    1.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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