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湄党办发〔2018〕43号)文件精神,经湄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就湄江街道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社区工作者12名。
二、招考范围
湄江街道户籍且在湄江街道常住2年以上的人员(即2016年7月1日以来至今在湄江街道辖区内居住,以居住地社区和公安机关证明为准);或者现仍在湄江街道办事处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五位一体队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生网格人员(以湄江街道办事处2017—2018年工资发放花名册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业务水平和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5周岁至46周岁(即出生时间在1972年7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期间);
4.学历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中职);
5.曾经受过刑法处罚期满不足5年或其他违纪违规处罚期内的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7日,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及“魅力湄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湄江街道党政办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瞿光吉,报名电话:24221074。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善的《湄江街道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6)两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考生自行负责。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湄江街道党政办电话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招考只设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考试成绩于2018年7月23日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及“魅力湄江”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政审及体检
按照拟录用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取考生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拟录用名额在最后一位,若遇成绩相同者,立即组织笔试确定)。湄江街道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湄江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湄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湄潭县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正式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本方案由湄江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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