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1月21日-23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2-01-20 17:28: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 招考人数: 10
  • 报名时间: 2022-01-21 08:00 ~ 2022-01-23 17:00
  • 报名入口: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 笔试时间: 2022-01-25 09:00:00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成立于1984年5月,隶属于剑河县卫生健康局,正乡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代码

岗位简介

需求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1

2022001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10人

护理、护理学、助产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护士执业证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5:00

(二)报名要求: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2022年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表;

2.报名人员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等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 (星期二)上午 9:00 — 11:00。

(3)笔试地点:院会议室(院办公室旁)。

(4)笔试时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关于做好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文件(附件2)要求的相关的材料,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2年1月28日 (星期五)上午 9:00开始。

(3)面试地点:院会议室(院办公室旁)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一)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同时按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组织实施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自行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规定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八、聘用审批及管理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进入科室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临床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试用及聘用资格。

(二)聘用后按照本院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考试、面试等有关情况。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221594(院办公室);

18385730735(李  海 院办公室主任);

18185501318(罗国成 院办公室负责人);

18744965969(张发刚 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

监督电话:13985826769 (莫菊英 党委书记)

 附件: 1.2022年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2.关于做好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现户口所在地


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家庭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何时取得何种何级别执业资格证书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岗位代码


本人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其他联系方式(父母或亲友姓名、单位电话)


(从高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信息均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附件2关于做好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将于近期开展,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现就落实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考试期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考生报名及考前14天有境外、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报名及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黔考生,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單并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

五、考试期间,考生亲朋、好友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六、进入考场前,所有考生必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考生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驻点医务人员安排。

  


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人现就落实防控工作要求承诺如下:

一、我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承担者试期间疫情防控责任。

二、近14天内,我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考前及考试期间,我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日常健康监测,主动向工作单位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四、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进入考场前,认真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提交“贵州健康码”、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及相关证明,如体温检测异常,将听从驻点医务人员安排。

六、对未在考前提供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等相关证明而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我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如有隐瞒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承诺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2022年  月  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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