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1名公告(截止2021年11月5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1-11-01 15:42: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 招考人数: 11
  • 报名时间: 2021-11-05 09:00 ~ 2021-11-05 17:00
  • 报名入口: 1392063813@qq.com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生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11人(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先聘为就业见习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兴仁市户籍,以回龙镇户籍为主(回龙镇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先考虑);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8.具有“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十种情形之一的可结合前7条报名。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回龙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人员;

    5.现在职的见习生或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回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也可发扫描件电子档到邮箱报名,邮箱地址:1392063813@qq.com。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2.联系人:陈乾龙,电话:0859-6320002、18184193752。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1年11月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免冠照各三张);

    7.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面试

    1.待回龙镇进行资格审查后,筛选合格的意向性人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4.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经考试后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镇党委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1.见习生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个人表现可以转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回龙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为县级拨付的公益性岗位工资1670元/月,政府补贴500元/月,合计2170元/月(含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和大病统筹);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兴仁市回龙镇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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