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和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南州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福泉市关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有关人事政策规定,结合福泉市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21年福泉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岗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对象和名额
引进对象:48所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往届优秀毕业生(见附件1)。
引进名额: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共10名。
三、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素质过硬,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博士生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除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外,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2021年的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人员: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者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2)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或者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5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1405)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对照公布的职位(见附件2)进行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与综合考核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的同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引进条件,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核,某一职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职位,可在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需求,通过线上访谈、线下面谈等方式进行比选,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拟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引进职位需求、考生专业专长和综合能力等综合考虑,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具体岗位。拟引进职位仍有空额的,在充分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可进行调剂引进。
(四)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考察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体检。通过考察及资格复审的拟引进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
考察、体检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签约。对拟引进人选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引进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放弃。
(七)聘用。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引进政策
(一)引进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引进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跟踪考核。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其配偶就业安置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引进人员配偶条件,按其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四)引进人员的子女入学,由市委组织部、人社、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可安排在市公立中小学就读。
引进人员符合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结合本次引进政策,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七、其他有关工作提示
(一)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引进。
(二)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附件1:48所重点高校和部分重点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相关高校名单.doc
附件2:福泉市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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