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1名:8月13-17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18-08-09 17:27:00 下载附件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石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樊赵(石材办主任)

  副组长:李廷海(石材办副主任)

  赵丛雄(石材办副主任)

  成员:毛晓庆(综合股股长)

  郑锡燕(信息股股长)

  杜启娇(业务股副股长)

  覃艳(综合股工作员)

  王卫东(综合股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赵丛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毛晓庆、覃艳两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石材行业的服务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石材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6、年龄: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证明为准)。

  (4)4050人员(女生满40岁、男生满50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

  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

  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综合股(人社局办公大楼7楼),咨询电话:0856-7656958。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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