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党校(贵州省行政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公告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1-04-16 12:15:00 下载附件



贵州省委党校(贵州省行政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公告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于1950年7月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成立;1997年7月贵州行政学院成立,校、院合署;2018年11月校、院加挂省委讲师团牌子。中共贵州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是省委、省政府培训全省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综合智库,是省委组织实施在职干部理论教学计划的机构,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校(院、团)地处风景名胜区花溪和文化古镇青岩之间,占地1100亩,森林覆盖率76%。校园环境优美,茂林修竹,空气清新,鸟语花香,被世行专家誉为21世纪最适宜办学的地方。

  为更好地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 “科教兴黔”战略,按照校(院、团) “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强校”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类型

  A类: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等。

  B类:学术带头人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C类: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公共管理学、财政学、金融学等社科类专业博士。(相近专业或从事相关研究均可报名咨询)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5.中共党员;

  6.符合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C类人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年在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应聘程序

  (一)发送申请材料到招聘邮箱

  1、个人简历:学习经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工作经历、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出生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近期免冠证件照等信息;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论著目录、参与课题情况、获奖情况等材料;

  3、学历学位、职称材料扫描件。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B类、C类人才需参加试讲、面试,时间初步定在5月、11月。

  (三)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A类人才按照“一人一策”议定相关待遇,可采取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方式来校(院、团)工作。

  (二)B类人才须与我校(院、团)签订八年服务协议。进校后,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院、团)提供的如下待遇:

  1、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

  2、提供教研经费10万元;

  3、享受贵州省博士津贴800元/月(在现行政策有效期内有效,如有新规定按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4、进校后5年内可申请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租住房(两者只能选其一,原则上不能变更)。租住房面积在50平米(含)以下的,不收取租金;面积在50平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5元/平米收取月租金;

  5、提供教学科研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三)C类人才须与我校(院、团)签订八年服务协议。进校后,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院、团)提供的如下待遇:

  1、根据贵州省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提供购房补贴15万元;

  2、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贵州省博士津贴800元/月(在现行政策有效期内有效,如有新规定按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4、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三年内未通过评审取得副高级职称,则取消享受的副高级职称待遇);

  5、进校后5年内可申请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租住房(两者只能选其一,原则上不能变更)。租住房面积在30平米(含)以下的,不收取租金;面积在30平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5元/平米收取月租金;

  6、提供优质发展平台。校(院、团)与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党委政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到省直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挂职锻炼,到企业和基层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对新进博士的“导师制”培养模式,促进个人综合能力全面快速提升。

  7、提供教学科研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  贵州省委党校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28

  E-mail:gzswdxrs@126.com

  联 系 人:崔远萍

  联系电话:0851-83602719

  网址:


  2021年4月16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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