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资格复审公告(1月6日-1月7日)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1-01-05 16:17:00 下载附件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经结束,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为做好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从江县妇幼保健院新门诊大楼五楼办公室(銮里大道旧时光旁森林公安公交站附近,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达)。

二、考生须知

符合进入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按《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实施方案》、《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原件及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

7.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明)、材料的;③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8.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在递补期内进行。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人员的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职位需递补复审对象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从江县政府网上公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递补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承诺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委托他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受委托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0855-6411878

          从江县卫健局      0855-6411388

监督电话:从江县纪委        855-6419079

未尽事宜请联系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附件1: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不足1:3岗位直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3: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法.doc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1月5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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