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0-11-26 15:17:00 下载附件



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中共岑巩县委办公室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在岑巩县内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不含工勤人员);

4.报考者须具有3年及以上在岑巩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到县以上部门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 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截止报名时止,招考聘用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操作、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在各遴选单位办公地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认真阅读《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2)后,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考者持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20年12月4日-6日8:30至17:30到县卫生健康局A栋203室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遴选单位需对照《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的遴选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5.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④《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⑤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直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操作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专业技能操作科目为遴选岗位工作科目。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操作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需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的遴选岗位按考生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遴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专业技能操作的考生,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报名时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其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3574700(县卫生健康局)

3577816(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578660(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3574856(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刘成英,电话:13595535141


附件:

附件1: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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