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选聘优秀人才的公告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19-03-12 09:09:00 下载附件




  贵州贵安新区是2014年1月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立的第八个国家级新区。新区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莅临贵安新区视察指导,给予了亲切关怀,寄予了殷切期望,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坚强领导,提出了“建城市  、聚人气、广招商、招大商”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安新区提出的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贵安新区成为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更好完成国家赋予贵安新区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三大战略使命,加快打造全省战略支撑和重要增长极。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研究,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选聘一批优秀干部人才到新区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国有企业、高职院校以及贵安医院等单位任职或工作。

  一、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自觉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实践经验丰富,基层经历丰富,工作业绩突出,驾驭复杂局面或独挡一面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自我要求严格。

  3.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册人员,具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在县(市、区)担任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县(市、区)长等领导职务,以及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担任过党政主要领导者优先(可不受学历限制)。

  (二)年龄要求

  引进人才为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时间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下同);乡科级(或相当于乡科级)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科员级(或相当于科员级)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人才,视情况可适当放宽1-2岁。

  (三)岗位要求

  1.引进到新区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金融、产业经济、电力电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大数据、城乡统筹、国际经济与贸易、城市运营及管理、政法群工、信访维稳、新闻宣传、纪检监察、党的建设等相关业务,领导经验丰富,工作阅历丰富,善于组织协调,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实绩突出,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2.引进到直管区各乡(镇)的,应具备较为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县(市、区)党政副职及以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思路清晰,作风务实扎实,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评价高、口碑好,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驾驭复杂问题和独挡一面能力强的干部优先。

  3.引进到国有企业的,应具有国有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城市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投融资等业务;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纪律规矩意识强,善于抓经营、谋发展,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驾驭能力。具有在中央管理企业、经济发达地区、其他国家级新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等国有企业3年以上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经济师,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等资格者优先。

  4.引进到高职院校的,应熟悉高校科研和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国际视野和较高学术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电子信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应用、计算机与大数据、现代服务和旅游、大健康与康养等专业领域具有良好专业素养或具有较高学术成果者优先。

  5.引进到贵安医院的,应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以及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经验或较高的护理水平,社会影响力较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以及在三甲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进入全国“千人计划”人才或者医学学科带头人优先。

  (四)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采取选调方式引进的人才,需原用人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意见。请报名者协助提供;

  3.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受党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4)因个人原因曾经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二、方式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公开选调选聘方式常年有效,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随时自荐,新区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空编引进、空岗补缺、成熟一名、引进一名”的原则予以研究,流水式引进。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个人自荐。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公布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干部人才根据本人意愿自荐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贵安新区公开选调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该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3.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4.《干部任免审批表》;5.近5年获得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6.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邮箱(gaxqzzbgbk@163.com),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二是单位推荐。由党工委政治部协同新区相关单位,积极向中央和国家部委,中央管理企业,省直机关及省管企业,发达省、市(区)以及其他国家级新区争取支持,请有关地方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条件推荐合适人选。

  (二)资格审查。党工委政治部对有关报名人选严格按照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同时,采取发函协商、电话了解等方式,与意向性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复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新区发展需要,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

  (三)深入考察。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初步考察对象,按照“凡进四必”、“凡提四必”的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审核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意见、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与考察对象面试面谈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了解。

  (四)决定任用或选调选聘。在资格审查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按照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原则,根据空编空岗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选聘人选及职位安排意见,与推荐单位或干部人才本人沟通后,提请党工委研究。根据党工委研究意见,履行任用或选调选聘手续。选调选聘的干部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原则上退回原单位或另作其他安排。根据干部条件和工作需要,引进的干部人才可平职安排也可提拔任用,提拔任用的,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引进到国有企业、高职院校以及贵安医院的职位人选,可按程序直接调动,也可柔性引进,柔性引进的人才,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851-889001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贵安新区公开选调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docx

  贵州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2019年3月9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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