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思南县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100人,7月15-24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0-07-16 10:58:00 下载附件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就业见习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撑作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0〕42号)文件精神,现将思南县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 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9届、2020届)离校未就业的思南籍(或思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 见习计划安排。2020年全县计划安排1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二、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24日(工作日)

  (二) 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办公室,联系人:冉俊,联系电话0856-7222776,15121609585。

  (三)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登记表(附件1)。

  (四)审核推荐(7月27日-31日)。报名截止后,县人社局分别对报名者进行审核推荐,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贫困证明);

  3.专业需求对应的高校毕业生;

  4.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

  (五) 体检(8月3日-5日)。县“引导办”组织入选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派遣(8月11日-14日)。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七) 后续管理。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凭县“引导办”出具的《报到证》与见习单位签署《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一式四份,“引导办”、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生本人各保留一份)。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

  三、工作要求及组织保障

  (一) 见习生的接收。入选学生本人持县“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相关材料,2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参加工作。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备案。

  (二) 保障政策。见习时间原则上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每月不低于1570元,其中由就业资金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的60%进行补助(942元),见习单位补助不足部分。各见习单位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到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助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三) 保险办理。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协议后,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和申领。各见习单位要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费。财政补贴部分由见习单位统一垫付,“引导办”于见习期满后据实核拨。就业见习单位在学生见习期满20个工作日内,向县“引导办”提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见习经费申请补助函(附件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5)和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发票)等材料拨付财政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 见习生的管理。各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无故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单位应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六) 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叁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并报县“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招考、临聘等方式聘用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生。对见习期满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附件:

1.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

4.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doc

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doc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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