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73名(6月28日-6月29日报名,7月11日笔试)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0-06-28 10:46:00 下载附件



为解决我县城区中职、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公开遴选73名城区中职、小学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因事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按照制订遴选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选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详见《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属于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2.任教3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6月28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属于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

3.学历、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要求, 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的,除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及不定等次(除新参加工作当年)的;

(二)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信息于2020年6月22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dafang.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2)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其余5张张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3)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教育管理中心

(5)《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6)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一旦报定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几个职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削减或取消。削减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位计划数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及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收据到县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遴选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所报考职位专业知识,分学段学科出题制卷。本次遴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大方县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应当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机关纪委办公室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等。

政审结果报大方县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遴选资格。

八、选岗

政审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备选学校及职位数详见《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选岗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及遴选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信息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选岗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选岗人员自负。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政审和选岗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名单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十、调动

公示无异议和公示后复审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对象不服从调动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教师遴选,并调整到缺编的边远乡镇学校工作。遴选人员进入新单位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遴选。

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由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都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7-5251738(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教师选岗表.xlsx

  


          

大方县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2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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