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根据《黔西南州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告》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9〕45号)文件精神,结合兴仁市事业单位发布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引进职位数(50名)及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人才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人才职位
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0名,具体职位详见《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四、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对象
2019年4月26日前通过网上投递简历和2019年4月27日―28日到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现场报名,并到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资格现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待审查结束后将公示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引进后在兴仁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具备引聘职位《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职位一览表》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人才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兴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方式: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9年4月26日前通过网上投递简历和2019年4月27日―28日到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报名,填写在“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的联系方式通知其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填写附件二:《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其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1.面试时间:2018 年 5 月 26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百分制办法进行计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根据引进职位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引进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领取准考证
2019年5月2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制作领取。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考生均同时进入体检,低于最低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引进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考察时不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档案等材料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兴仁市人才工作引进办公室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跟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引进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引进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市引进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不含周末双休日和节假日。
附件:1.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职位一览表;
2.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
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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