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有关事宜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02 15:33:00 下载附件

根据《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详见《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对考试总成绩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7:30前向望谟县教育局署实名反映。

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详见《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8日

(二)体检地点:望谟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安排及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上午7:30前准时到达望谟县人民医院门诊楼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带队前往体检指定地点。

(三)体检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考生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1日内,请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前1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三)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四)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五)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六)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4616228(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件: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望谟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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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新西南教育
招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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