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月23-26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19-04-23 10:21:00 下载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28名,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招聘辅警共计28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8名),主要协助开展警务指挥、巡逻防控、交通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 cm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道德败坏,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或曾经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其他法律规定不能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二楼208室。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文字综合应用能力及对公安辅警工作的认识理解等。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男性测试1000米,女性测试800米,测试参照《中国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取足计划招聘人数进行体检。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录用后基础薪酬27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招聘单位承担。绩效工资根据执行工作任务的实际,按有关标准发放。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由招聘单位安排住宿,实行集体伙食,统一配发穿着制式服装。 

  七、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3.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南平 电话:18185881737



  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 

  2019年4月22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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