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暨考察政审公告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3-11-23 09:25:00 下载附件

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经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公布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并就考察政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2 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间署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审考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请各用人主管单位于2023年11月29日前完成考察政审工作,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到相关单位填写考察政审意见后及时跟用人主管单位联系考察政审事宜,联系电话如下:

盘水街道:谭爽爽  18164864514(0859--8601631)

南湖街道:张继云  15121569458(0859--7318004)

茶源街道:邹  鹏  15519035715(0859--7236110)

九峰街道:龙院毕  15761622590(0859--2233421)

特别提醒: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2: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

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公示名单.xlsx

附件2: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xlsx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网页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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