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制】江口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驾驶员公告(10月25-27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3-10-26 10:52: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 招考人数: 6
  • 报名时间: 2023-10-25 09:00 ~ 2023-10-27 17:30
  • 报名入口: 江口县人民法院7楼政治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3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岗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非编制),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招聘人数:3名。

招聘岗位:驾驶员(非编制),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员年龄在报名时须为35周岁以下,驾驶员招聘岗位人员年龄在报名时须为40周岁以下。

6.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岗位人员需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员,男性,身高165cm以上。

8.驾驶员招聘岗位人员持B证,驾龄不低于10年,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直系亲属、配偶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4、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形式

聘用形式:劳务派遣制(编外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到10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江口县人民法院7楼政治部。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用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填写报名表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2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报名免收报名及考试费。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面试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准考证发放

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笔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地点、时间、科目以准考证为准。(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岗位人员笔试部分包含电脑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体能测试

 按照国家对从事司法警务人员的体能测试要求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驾驶员

 考核方式:面试(驾驶员招聘岗位人员面试部分包含驾驶实践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政审

面试工作结束后,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按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驾驶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或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本次考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下一名次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最终拟招聘结果公示5天,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如公示无问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公司与江口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派遣至江口县人民法院工作。

六、薪酬待遇和相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三险),由劳务公司发放。

(二)劳务派遣期间,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食宿自理。派遣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咨讯电话:0856-6620466(江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口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网页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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