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3-03-07 10:17:00 下载附件

根据《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纳雍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已完成笔试及面试工作,现将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并对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0日上午8:30到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参加体检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根据需要,若有增加的检查项目,产生费用自理。放弃或漏检某一检查项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勿做X光检查。

7.参加体检人员请注意乘车和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3月6—2023年3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纳雍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署本人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楚。对署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聘用规定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附件: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纳雍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立即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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