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2023年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月22-28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3-02-22 15:52: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 招考人数: 35
  • 报名时间: 2023-02-22 09:00 ~ 2023-02-28 17:00
  • 报名入口: 1093847781@qq.com

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扩充人员力量,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执勤岗位:18至30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非执勤岗位:18至45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截止资格复审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的,岗位年龄要求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2.政府专职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具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森林火灾)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车辆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体育(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④具有急救护理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

⑤会汽修、机修和烹饪的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③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④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发至邮箱(1093847781@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并确定其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者经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登记备案的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2023年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理论考试(非执勤岗位)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消防工作常识为主,包含现场实际操作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及后期培训。执勤岗位不参加理论考试。

六、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岗位均需要参加体能测试。

执勤岗位类按照消防员招录中《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非执勤岗位类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

面试内容: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办法

执勤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非执勤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

体能测试、面试、笔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

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内容为体格检查,执勤岗位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非执勤岗位参照《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如有考生因放弃、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铜仁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基本待遇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队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相关标准执行,不低于5000元/月,工资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组成基本工资;

2.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一金”,加入大队工会成为会员还可享受节假日、生日、婚丧嫁娶等福利待遇。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3.执勤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全年带薪休假不超过40天。非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不超过5天,原则上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级有特殊要求除外);

4.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不提供住宿保障;

5.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十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按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确定。

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联系电话:13765600031/18886325898/17638596461

_附件1: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江口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需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xlsx

附件3: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docx

附件4: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岗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docx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网页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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