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22年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方案(7月30日-8月7日报名)

我要反馈 更新时间:2022-08-03 11:19: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 招考人数: 21
  • 报名时间: 2022-07-30 08:30 ~ 2022-08-07 17:30
  • 报名入口: 剑河县江北岸片区文化创意园61栋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
  • 笔试时间: 2022-08-13 09:30:00

为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生机与活力,加强我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公司拟招聘17人,我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剑河县畅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招聘4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计21人(岗位详情见附件1),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公司成立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详情见《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相关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及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职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考人员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本次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30日8:30至8月7日17:30(现场报名在工作日内进行,周末不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

3.现场报名地点:剑河县江北岸片区文化创意园61栋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

4.报名程序:(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1寸标准照一张及相关资格证书到现场进行报名;(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QQ邮箱(273171847@qq.com)将上述材料及《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进行报名登记,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编号+姓名+联系方式。

5.报名咨询电话:0855-5223008 (工作日内受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31日8:30至8月8日17:30。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督。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进入笔试名单进行公示。

 (四)笔试准考证

 拟进入笔试人员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8:30至8月12日下午17:30,到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我公司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八、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财务类、工程类职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综合管理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我公司指定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进入考察环节的考察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我公司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在考察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招聘方案》和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不再递补人员考察,并按规定程序开展考察工作。

十二、聘用备案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的薪酬待遇参考剑河县一般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剑河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资集团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执行,正式聘用后缴纳四险一金。

  十四、招聘纪律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核、体格检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提示等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试、面试当天的考报考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实报告自己的旅居史,主动出示本人的“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均可),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方可参加各环节应聘,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我省、州、县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勿随意离开黔东南州辖区,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应聘,若自身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招聘全过程,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考前注意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国家、省、州、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招聘方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2022年 剑河县城投公司 招聘岗位表(21人).xlsx.xlsx

附件2: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xls

           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8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来源: 网页收集
招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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