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遵义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2月3-5日报名)

更新 2024-12-02 14:36:00 阅读 588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精神,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一)选调计划

1.公务员4名(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2.事业管理人员1名(湄潭县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详见附件1《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镇(街道)、县直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新招录到县直机关的公务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录用到镇(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须在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满2年;县直事业单位试用期满人员,镇(街道)事业单位须在镇(街道)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且截至报名时,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6.县委管理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大楼A区二楼22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提供资料:《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县政府办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各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办公室工作流程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数按选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值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选调计划数为1人的,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等纳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政府办组织,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如考察人选体检均不合格的,该职位取消。

七、确定拟调动人员、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结束后,县政府办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县政府办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县政府办按照有关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4222410

咨询电话:24229174

联系人电话:13984933891


附件: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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