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我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到我院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发布。
三、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引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才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引进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截至2024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11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截至2024年11月4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6.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安顺市事业单位引才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2.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3.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办统一组织。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5楼510办公室。
(二)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前如实填写《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现场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附件2)1张、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张、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有第三方公正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表中文翻译件)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日期须为报名时间截止前。
3.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海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为准)。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包含的二级学科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专业查询方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4.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公职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的本人的《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对照引才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现场予以确认并登记;对审查不合格的,当场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该报考人员所有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领取《考试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领取《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成绩合格线。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
2.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
笔试和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待报名公示后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测试分数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考生未按要求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学院引才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引才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十一、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在引才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四、本《引才公告》解释权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1-38151712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附件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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