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镇宁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简章(3月13-15日报名)

更新 2023-03-10 17:38:45 阅读 1064 编辑 新西南教育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求,依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8名;

2.招聘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二、招聘条件

江龙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江龙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困难证明原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单位将拟聘用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后,确定聘用。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后岗位报酬为每人每月工资400元,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 150 元左右的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江龙镇人民政府补充公告并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芹

联系电话:0851-36720003

江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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